海南高速便衣民警拦停摩托车事件背后的法与情
- 综合资讯
- 2025-06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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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色私家车在万洋高速上突然加速超车,强行截停一辆巡航中的摩托车——这段由摩托车主拍摄的视频在网络上迅速传播,掀起一场舆论风波。视频中,身着便装的男子自称交警,收走证件后命令骑手前往指定出口。面对镜头,女骑手蔡某某的困惑显而易见:“我是摩旅的,导航误导走错了路。”这段画面引发网友激烈争论:私家车是否有权在高速路上拦截车辆?便衣人员能否直接扣留证件?若拦截过程中发生事故,责任该由谁承担?2025年6月28日,儋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的通报还原了事件全貌。6月26日傍晚,该支队一名民警驾驶私家车返岗途中,发现蔡某某驾驶川AK94**摩托车在行车道高速行驶。海南省自2017年施行的《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》第六条第三款明确禁止摩托车进入高速公路,而摩托车在高速车流中的确面临极高风险。民警随即鸣笛警示,通过喊话引导摩托车停靠应急车道。在表明警察身份后,民警指出其违法行为并要求驶离高速,最终护送蔡某某从白马井互通离开,并将她移交高速公路管理大队。蔡某某最终被依法处以罚款100元、驾驶证记1分,并当场认罚认错。
网络质疑声主要集中在四个焦点。针对“非法截停”的指责,警方援引《人民警察法》第十九条解释:民警在非工作时间遇到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时,必须履行职责。摩托车高速行驶的险情符合该情形,鸣笛引导是为避免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。关于“未出示证件”的疑问,通报称民警已口头表明身份且当事人未当场质疑,因情况紧急未及出示实体证件。对于“便装执法”和“车辆违停”的问题,警方承认民警驾驶私家车且未着警服确系非工作状态使然,车辆未完全停入应急车道虽存在瑕疵,但属应急避险的必要措施。最后关于“扣留证件”争议,警方澄清证件仅作为移交材料由高速公路大队依法查验后当即归还,程序合法。
这起事件折射出执法实践中的复杂图景。民警在休勤状态主动干预危险驾驶,其维护公共安全的初衷值得肯定。蔡某某在认罚同时坦言“误入高速是因导航误导”,也反映部分骑手对区域特殊法规的陌生——许多外地游客并不知晓海南全岛高速禁摩的特殊规定。然而执法的善意不能完全消解程序的瑕疵:未出示证件可能加剧当事人不安,应急车道的停车方式若引发次生事故则后果难料。儋州交警在通报中坦承“存在不规范行为”,承诺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,这种直面质疑的态度为事件处置保留了公信力。
事件平息后,真正的警示依然悬而未决。近年来摩托车高速事故伤亡率居高不下,尤其在禁摩政策执行不严的区域易滋生侥幸心理。儋州交警在通报末尾特别呼吁骑手遵守地方法规,强调“守护生命”比旅途自由更重要。而对执法机关而言,如何在紧急处置与程序正义间寻求平衡,如何让便衣执法更规范透明,仍是亟待破解的命题。当摩托车发动机再次在环岛公路响起,骑手与执法者都需要明白:安全抵达终点的前提,是共同恪守那条看不见的法治标线。
本文由LianpoMin于2025-06-29发表在吾爱品聚,如有疑问,请联系我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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