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赏两万诉退还法院为何说“不”
- IT大事件
- 2025-08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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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尖在屏幕上悬停片刻,那个闪着金光的“火箭”图标被用力戳下。两万元瞬间从账户消失,化作一串虚拟特效在直播间炸开。三周后,年过而立的陈明(化名)坐在律师办公室,反复追问一个问题:“这钱还能要回来吗?”律师轻轻推过一份判决书复印件,首页赫然印着福州中院2025年6月的一则判例——妻子打赏主播700万元,丈夫起诉被驳回,还倒赔了6万诉讼费。
当陈明走进法庭主张“一时冲动消费”时,主审法官翻出了案头最新版的《网络消费纠纷审理指引》。其中第12条清晰写着:“成年用户基于自主意思实施的打赏行为,若无证据证明存在欺诈、胁迫或违背公序良俗,应视为有效法律行为。”整整45分钟的庭审中,法官三次追问关键事实:打赏时是否醉酒?主播是否承诺返现?是否存在婚外情?陈明都只能摇头。最终驳回收回款项请求的判决书上,有这样一句被标粗的话:“司法不能为成年人的冲动消费兜底”。
同一时期北京四中院的少年法庭,法官们却做出了截然不同的判断。17岁中学生小刘充值45万元打赏主播后,法院判决平台退还24万元。判决书详细论证了三个维度:未成年人认知局限、平台审核疏漏(仅电话核实便解除消费限制)、监护人失职。这种责任分摊式判决已成处理未成年打赏纠纷的标尺。
法律天平的两端,摆放着截然不同的价值考量。某高校法学团队分析了2024-2025年直播打赏纠纷案例库,发现成年人败诉案件中83%存在共同特征:打赏金额虽高但未超过家庭总资产20%,主播未诱导借贷,无婚外情证据。而在胜诉的17%案例里,高频出现的正是“典当结婚戒指打赏”“冒充单身赠予主播”等突破底线的行为。上海孙宇昊律师近期代理的离婚析产案中,主妇打赏金额被认定需分割的关键证据,恰是主播私下发送的“亲爱的,下月冲榜全靠你了”的暧昧私信。
虚拟礼物在直播间炫目绽放时,极少有人注意到资金链末端的平台责任。2025年7月中央网信办“清朗行动”首次将直播平台审核机制纳入专项治理,要求对单日打赏超10万元的账户启动人脸识别+人工回访的双重验证。某头部平台合规部主管透露,新规实施后预警的37个高风险账户中,成功拦截了11起老年人异常打赏,但像陈明这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,系统仍将其归为“自主决策”类别。
陈明收到判决书的那天,直播间里新晋的“榜一大哥”正在连刷十个火箭。主播甜美的答谢声中,平台运营总监在行业峰会上展示着最新数据:用户打赏后悔率同比下降15%,关键举措是在充值确认页增加了30秒强制阅读条款——“您确认本次消费为娱乐目的,且知悉打赏后不予退款”。这行小字或许无法消除冲动,但足以筑起法律上的认知边界。
当虚拟消费与现实生活的边界日益模糊,司法正在用判决书描画新的规则图谱。那纸驳回起诉的判决送达陈明时,附页的《消费者告知书》上印着这样一句判词:网络空间的自由,始于对自我选择的担当。”
本文由QiKui于2025-08-11发表在吾爱品聚,如有疑问,请联系我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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